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1日 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做好课程教学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须于2月16日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书及课程表等发至任课教师,做好2月20日上课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2022秋季学期未结课及未考试(考核)课程的安排,于2月16日前报备教务处(附件1)。课程教学及考试(考核)安排要及时通知到位。

(二)做好教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教学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2月16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所管辖教室、实训室、机房、体育教学场所等教学设备检查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安装运行教学软件,配备相应实训耗材,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设备维修与后勤服务需求清单》报教务处、后勤处、教育发展与信息服务中心。(附件2)

(三)做好毕业班岗位实习及就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2023届毕业班岗位实习统筹安排。按照《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职院发〔2022〕11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生岗位实习报审工作,2月14日前通过广西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学生实习的申请和教育厅报审通过工作。报审通过人数须达到应实习人数的98%以上。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负责和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利用QQ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发布实习信息或实习简报,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思想政治、道德法纪、安全生产、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及实习过程的管理。负责巡回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各学院提前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预审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提前统筹推进专升本及就业工作,确保初次就业率超过全区平均目标。

(四)做好教学管理平台数据运维工作。做好正方教务教学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保证教学场地、任课教师信息、课程信息、教学任务信息、学生信息等数据准确无误,完成实训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五)做好教学资源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教材到位、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做好课程数字教学资源的上传、发布等工作。

(六)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精准掌握外聘教师近期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等。严格做好外聘教师健康情况监测工作。外聘教师防疫要求与校内教师要求一致,按照学校防疫规定执行,相关情况报备教务处(附件3)。

(七)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师生考勤和健康管理,加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引导师生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开学后教学要求

2月20日正式上课后,应正常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好“开学第一课”。学生返校两周内,开展好“开学第一课”教育教学。由校领导主要围绕疫情防控、社会经济发展、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专题党课、报告,加强教育引导与疏导。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做好教学资源准备,各学院组织落实开学第一课教学实施。

(二)上好“开学第一堂思政课”。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落实好开学第一堂思政课教学工作,加大备课指导,思政课应深入阐释防疫政策,有效宣传抗疫成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树立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增强学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三)上学期课程及考试考核安排。开学后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未结课程教学和考试考核,原则上要求于3月1日前完成考试考核,3月10日前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四)抓好课堂教学信息化。各学院组织教师充分利用超星学银在线、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智慧树等平台上的优质教学资源,帮助学生开展课程学习。

(五)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向学生发布学习任务,课中利用超星平台的选人、抢答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互动,课后在平台上进行辅导、答疑、测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及课后练习进行监控,加强教学过程性考核,作为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各二级学院应及时监测教学活动,对有问题的课程及时反馈调整,确保教学质量。

三、开学教学工作检查与调研

二级学院及时开展教学工作检查。具体包括:检查教学计划落实及课程安排;本学期专兼职教师到位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检查教室、专业实训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通风情况;检查教学、实训设备运行维护及实训耗材配备等情况;检查教学任务书落实情况(包括师德师风和意识形态的要求)等。

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月26日前,与《2022年秋季学期末未结课、未考试考核课程教学计划》《2023年春季学期设备维修与后勤服务需求清单》《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信息登记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情况记录表》(附件1-4),以及开学第一周课表的电子版发与教务处蒙东熠、林燕红老师。

开学第一周学校将安排教学检查和调研组到各学院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燕红、蒙东熠,联系方式(详见学校办公网通知)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未结课、未考试考核课程教学计划

2.2023年春季学期设备维修与后勤服务需求清单

3.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信息登记表

4.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情况记录表

5.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任务书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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